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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动化学院班级评选暂行办法

更新时间:2017-10-21 14:26:30

 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班集体建设,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主人翁精神,促进我院优良学风、班风的形成,参考院相关评选办法,结合我系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
一、符合以下条件的班级可以申报系优良学风班、先进班集体。
1、全班同学学习明确,态度端正,上课出勤率高,课堂纪律好,不及格人数少于30%。
2、第三学期结束,英语、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二者合计通过全年级的半数以上;第五学期结束,要分别达到全年级的半数以上。
3、班级无不文明宿舍(含混合宿舍)。
4、班级中无记过处分的违纪学生。


二、班级综合评定成绩按以下公式测算
班级综合评定成绩=【及格人数百分比(上一学期)+英语四级通过率+计算机二级通过率】*100+【个人在校级及以上科技、文体、论文、专利、好人好事附加分累计】—【违纪人数*5分】—【被通报为不文明宿舍人数*次数*5分(上一学期)】


注:1、班级综合评定成绩作为评定优秀班集体的参考依据;
       2、各年级可以根据本年级情况进行适当修改。
       3、班级自己组织群体活动作为参考。